主要观测点17——
4.1.2 培养方案
基本要求:
(1)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
(2)有企业行业专家参与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课程体系,其中人文社会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
(4)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开设专门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5)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保证培养规格与质量的法规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和安排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
考察新建本科院校的培养方案,一是要考察制定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二是要考察制定培养方案的技术路线和论证过程;三是要考察课程体系是否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实践教学时间是否满足《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定;四要考察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及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