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上一篇:乒出精彩|乒乓球女子单打组圆满结束!
下一篇:体育文化节 |文化传媒学院羽毛球队夺得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