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特辑 (文字+音频)【六十一】

时间:2023-05-04     来源:文化传媒学院     阅读0

宪法
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