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家安全法特辑【第十三条】

时间:2023-08-07     来源:文化传媒学院     阅读0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