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1.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3.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4.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
1.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2.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
(三)积极发展基层民主
1.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2.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1.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
2.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
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6.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